2024-06-12 17:38:00
2024年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點公布:第五批耗材國采、創新藥械、醫保支付、醫療反腐.....
一、第五批耗材國采臨近 強化集采執行監管
6月6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4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完整附文末)(以下簡稱《任務》。
《任務》明確,要開展新批次國家組織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對協議期滿批次及時開展接續工作。
2024年各省份至少開展一批省級(含省際聯盟)藥品和醫用耗材集采,實現國家和省級集采藥品數合計達到500個、醫用耗材集采接續推進的目標。
進一步加強集采執行工作,落實集采醫保資金結余留用政策,完善激勵約束機制,促進醫療機構如實填報采購量并合理優先使用中選產品。
加強集采中選藥品和醫用耗材質量監管。完善提升醫藥集采平臺功能,加強網上采購監督,提高藥品和醫用耗材網采率。
截至目前,第四批國采(人工晶體和運動醫學)已經進入落地執行階段。昨日(6月6日),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聯合采購辦公室發文,將開展人工耳蝸類醫用耗材信息集中維護工作,雖然第五批針對的品類尚未明確,但新批次國采啟動的前奏已來臨。
伴隨醫改深入,耗材集采的覆蓋范圍持續擴大,采購方式也迎來全面升級。
根據近期發布的《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加強區域協同做好2024年醫藥集中采購提質擴面的通知》,省級聯盟采購要進一步加強全國面上協同,條件具備的提升為全國性聯盟采購,國家醫保局明確將重點指導的七大耗材品種如下:
二、加快創新藥械審批 全面實施三類器械實名制
加快創新藥、罕見病治療藥品、臨床急需藥品等以及創新醫療器械、疫情防控藥械審評審批。
近期,多地發布有關創新藥械審評審批的利好措施。以北京為例:對創新醫藥企業實施重點項目制管理機制,在注冊申報、許可辦理等方面“一品一策”、提前介入、全程指導,對創新醫療器械企業的審評服務前置。
此外,《任務》要求全面實施第三類醫療器械(含體外診斷試劑)唯一標識。
自2022年6月開始,第三類醫療器械(含體外診斷試劑)已全部納入第二批實施唯一標識范圍。從今年6月1日起,部分臨床需求量較大的一次性使用產品、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醫療美容相關產品等部分第二類醫療器械作為第三批醫療器械唯一標識實施品種。
共有103種醫療器械被新納入此次唯一標識實施工作,包括超聲手術設備、激光手術設備及附件、高頻/射頻手術設備及附件、內窺鏡手術用有源設備、神經和心血管手術器械-心血管介入器械、骨科手術器械、診斷X射線機、光治療設備、起搏系統分析設備、注射泵、臨床檢驗器械等。
三、 研究創新藥械DRG/DIP除外支付
2024年所有統籌地區開展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或按病種分值(DIP)付費改革,合理確定支付標準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對緊密型醫療聯合體實行醫保總額付費,完善總額測算、結余留用和合理超支分擔機制。
研究對創新藥和先進醫療技術應用給予在DRG/DIP付費中除外支付等政策傾斜。
日前,北京、上海、廣州等先后發布針對創新醫療器械高質量發展的相關舉措。根據《北京市支持創新醫藥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2024年)》,創新醫療器械涉及的診療項目,不受醫療機構總額預算指標限制。
廣州市會及時將創新藥械、醫療技術按規定納入本市醫保支付范圍,其費用在醫保考核評價指標中會被剔除。
在創新藥械的進院渠道不斷被打通下,本土品牌的創新成效將加快顯現。
四、醫療腐敗全鏈條整治 核查高費用和異常費用病例
在2024年的醫改重點任務中,針對醫藥衛生領域綜合監管的內容如下:
扎實做好全國醫藥領域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工作,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強廉政建設,持續推進全鏈條全要素全覆蓋治理。
開展高費用和異常費用病例核查工作。探索運用穿透式監管,改進監管效果。研究出臺醫藥企業防范商業賄賂合規指引。
完善醫保基金飛行檢查工作機制,建立“回頭看”機制。制定促進和規范民營醫院發展的政策。
近日,國家十四部委聯合發布《關于印發2024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要點的通知》,要求聚焦“關鍵少數”和關鍵崗位人員,深化“風腐一體”治理,緊盯具體問題持續加壓發力。
今年4月,2024全國醫保專項整治已正式啟動,聚焦糾治一體,對骨科、血透、心內、檢查、檢驗、康復理療等重點領域,全面開展自查自糾,持續推進問題整改。
5月11日,2024年國家醫療保障基金飛行檢查首場啟動會在河南省鄭州市召開,此次飛檢涉及九大重點領域。
聚焦重癥醫學、麻醉、肺部腫瘤等領域,查處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行為,重點查處欺詐騙保問題;聚焦心血管內科、骨科、血液凈化、康復、醫學影像、臨床檢驗等以前年度已經重點檢查并自查自糾的領域,檢查是否按要求自查整改。
多項糾風監管措施同步出手,2024醫藥反腐仍將保持高壓態勢,藥械流通環節中的違規行為將受到嚴格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