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代表被嚴查
醫藥代表管理繼續加強,追責至所屬企業。
近日,安徽省藥監局發布《第七分局壓緊壓實企業主體責任 加強醫藥代表管理》,多措并舉加強醫藥代表管理。
其中指出,嚴格要求企業開展自查自糾工作。通過企業微信群對集中整治進行廣泛動員部署和政策宣傳,并就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做了具體要求。及時掌握備案醫藥代表信息,并對醫藥代表學術推廣行為進行約束、糾正和規范,嚴禁違規開展業務。
同時結合日常監督檢查對發現醫藥代表違規開展業務多的企業,進行原因分析,以問題為導向開展企業合規檢查,發現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在國內醫藥市場的發展過程中,受多方因素影響,銷售屬性逐漸滲透進了醫藥代表的專業屬性內,并且滋生了部分行業亂象。
2020年12月,《醫藥代表備案管理辦法(試行)》正式生效,其中明確,醫藥代表不得承擔藥品銷售任務,對醫藥代表與醫藥銷售做了切割。
根據上述辦法,醫藥代表的4個主要工作任務包括:擬訂醫藥產品推廣計劃和方案;向醫務人員傳遞醫藥產品相關信息;協助醫務人員合理使用本企業醫藥產品;收集、反饋藥品臨床使用情況及醫院需求信息。
辦法中同時還對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提出要求,包括不得鼓勵、暗示醫藥代表從事違法違規行為、不得向醫藥代表分配藥品銷售任務、不得要求醫藥代表實施收款和處理購銷票據等銷售行為、不得要求醫藥代表或者其他人員統計醫生個人開具的藥品處方數量等內容。
今年以來,多地繼續加強醫藥代表管理。
9月,海南省藥監局發布了《海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醫藥代表管理的通知》,其中再次強調,嚴禁醫藥代表承擔藥品銷售任務,嚴禁醫藥代表誤導醫生使用藥品或隱匿藥品不良反應。
各持有人要主動開展醫藥代表備案自查,我局將適時對各持有人自查情況進行檢查,對不主動報送或瞞報、謊報信息的,將采取降低企業信用監管等級方式處理,對發現有違反法律法規行為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6月,陜西省衛健委發布《醫藥代表醫療機構內拜訪工作人員管理規定(試行)(征求意見稿)》。藥品、醫用器械、醫用耗材等生產經營企業(以下簡稱“醫藥生產經營企業”)聘用的在醫療機構從事藥品、醫用器械、醫用耗材等產品學術、商業推廣的工作人員(工程安裝維修人員、投標人員和技術人員除外),都被納入醫藥代表范疇。
醫藥代表不得違法違規開展業務活動,不得以任何名義、形式向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含其近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給予回扣,不得委托技術人員、安裝維修人員等統計本公司產品在醫療機構內使用量,不得向醫療機構工作人員索取產品銷售相關信息。以往在相關案例中,一些企業會在企業規章、合同等層面與下屬員工明確權責,以期在員工違法違規行為被查處時,規避更多的合規風險。
不過,越來越多的醫療機構、地方衛健部門出臺規定,醫藥代表違法違規被查處后,其所屬企業也要視情節嚴重程度受到懲處。
例如,新疆第一師醫院今年9月發布的《醫藥代表院內拜訪醫務人員試行管理規定》中明確,發現醫藥代表擅自進入醫院診療區域開展宣傳、推廣等違規行為,首次由醫院紀委會同相關職能科室約談涉事企業負責人,停止采購該醫院代表代理的醫藥產品3個月;再次違規將其列入醫院黑名單,禁止其五年內在醫院業務活動,并且醫院將終止合作,未付款項延后。
在第一次發現問題時即觸達企業負責人,在一定程度上能夠促使企業加強管理,這類規定在許多地方都適用。
湖北省天門市第一人民醫院規定,發現醫藥代表擅自進入醫院診療區域開展推銷、統方等違規行為,首次約談涉事醫藥公司負責人;第二次停止采購該醫藥代表代理的醫藥產品3-6個月;第三次將該醫藥代表所屬企業列入醫院醫藥產品購銷黑名單,并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該醫院還明確,其他從事醫用耗材、醫用儀器設備、信息化建設、基本建設等宣傳、推廣的人員,也參照上述制度管理。
在醫藥代表接待管理方面,預約登記成為常態。一些地區還提出,對接待過程進行錄音錄像。
例如,浙江金華磐安縣衛生局規定,嚴禁未登記的醫藥代表進入醫院開展相關業務活動。要求醫院設立專用接待辦公室,有條件的要安裝錄音錄像設備,對接待全過程進行錄音錄像。接待原則上須有2名及以上人員在場,其中必須有一名醫務監督委員會委員或行風監督員。
整體來看,從嚴監管醫藥代表是肅清醫藥行業的重要一環。現如今,醫藥購銷違法違規利益鏈的方方面面被緊盯。在較長時間內,抽離醫藥頑疾、讓市場回歸良性競爭,都將成為行業治理的重要命題。